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的边境地区,是指北起丹东浑江口,南至鸭绿江入海口沿国界线最宽处不超过二千米的地域及界河;沿海地区是指东起鸭绿江入海口,西至葫芦岛红石嘴的沿海岸线最宽处不超过二千米的陆地及国家领海海域。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