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第四章 沿海地区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从事生产、营运的船舶必须有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