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红十字会的经费、财产和救灾款物。因行政区划或者部门、单位变更等原因,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变更的,其财产应当归变更后的红十字会所有。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