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火山活动及其前兆的信息检测、传递、分析、处理以及对可能发生地震、火山的地点、时间和级别的预测。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