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体育市场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第十条已废止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并取得《体育市场经营许可证》。《体育市场经营许可证》由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县(含自治县、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发放许可证并实行验证制度。体育市场管理实行稽查制度。体育市场管理人员对体育市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必须出示执法检查证件。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