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