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 设施管理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在公共汽车、电车和轮渡上设置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车辆改变颜色的,应当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