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按照规定应当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必须向市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实行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文件。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