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第三章 接受、利用和处理第十四条已修改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建立遗体利用组织库。遗体利用组织库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卫生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