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精神健康教育,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精神健康水平,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

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精神卫生的公益性宣传。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