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第四条已修改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相关的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