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已修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非法经营案件时,对涉案烟草制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予以收购。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