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教师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班主任选聘、培训、激励等相关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