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第八条有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件,一般应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由代表亲笔签名;在代表身份得到电子认证前提下,也可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网提出。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