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章 通行保障与通行规定第三十八条有效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营业性旅客运输。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