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章 通行保障与通行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绿化工作,为非机动车骑行、停放提供舒适环境。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