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章 通行保障与通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右侧边缘,划设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引导线的式样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