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禁止非法占用城镇绿地,已被占用的应当限期归还。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