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应当由财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由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