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收益分配前,应当准确核算全年收入和支出,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做好农业经营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