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重点公共绿地的保护和管理,美化城市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