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档案工作,其档案工作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对本系统或者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