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