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第一条已废止为尊重食用清真食品的民族饮食习惯,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