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第六章 安全与环保第五十五条已修改鼓励建造、使用节能环保型船舶,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技术落后的船舶。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支持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