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客运管理机构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实行年审制度。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