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