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已修改归侨、侨眷在本省境内依法拥有的私有房屋,受法律保护。归侨、侨眷对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占或者非法拆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