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