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依法维护和保障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