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九条有效误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放回原生息场所;误伤的,应当及时救护,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如不采取救护措施造成死亡的,视同违法捕杀行为。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