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第六条有效根据代表的要求,经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安排,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建议代表就某一问题持代表证进行视察。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