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公共就业服务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实现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联网,保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