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扶持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优化创业环境,落实优惠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鼓励、支持和帮助劳动者自主创业。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