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就业促进第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根据失业率、长期失业者比例、失业平均周期等情况,确立失业预警线,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明确应急责任,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失业,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