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条已废止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责任制,应当规定明确的奖励与处罚的内容。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