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予以保证。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由本部门、本单位予以保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