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已修改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风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景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风景区景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应当纳入全市城市建设计划。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