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四章 企业技术进步第三十六条已修改科技型企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认定,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