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第三章 违法行为和处罚第十四条已废止非法运输、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罚。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