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规案的审议和表决第三十八条已修改理由充分的废止案、只有少量修改的修正案或修改决定、个别内容单一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法规案,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的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