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对拍卖的文物作出记录,并于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60日内向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