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事业第三十条已修改自治县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自治县加强公路交通建设,多渠道融资修建、养护乡村公路,逐步提高县、乡、村公路等级质量。自治县加强电力设施建设,完善电网体系,保障电力的有效输出和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电力供应。自治县加强邮政、通讯和信息网络建设。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5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