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事业第二十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地方法规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5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