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从事专利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