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纠纷时,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当事人请求,可以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费用由提出请求的当事人先行支付,结案时由责任方承担。当事人对技术鉴定费用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