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专利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从事专利服务,不得为他人出具虚假的专利检索报告、专利资产评估报告;不得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不得误导、欺骗、胁迫当事人订立与专利有关的合同。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