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居民申请养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