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有效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