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三章 城市建设监察范围第二十条有效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